释义 |
法律主观: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 1、 普通合伙人 和 有限合伙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三条 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八条 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