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同意任命XXX为XX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分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具体工作安排,任期X年。 XXXXXXX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XXXX年XX月XX日 分公司的负责人是什么意思呢 分公司负责人虽然不是法定代表人,但是如果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那么也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是总经理吗 不是。总经理一般是总公司负责人,总经理从属于董事会,是公司执行业务的最高负责人,直接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和规定,向下级下达各项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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