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慈善捐赠后能撤销吗 |
释义 | 慈善捐赠后不能撤销。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赠与人对赠与合同具有任意撤销权,但慈善捐赠属于特殊的赠与,具有公益性质,是不可撤销的。 一、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如下: 1、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订立; 2、赠与人本人只能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或者道德义务; 4、赠与财产交付前只能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二、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什么限制 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到的限制有: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三、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是强制条件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可以强制履行。对于其他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不能强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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