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
释义 | 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发票如下: 1、外国税局开具的发票,包括国外境内及境外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发票,以及由外国税局开具的专用发票等; 2、国家规定不允许进行税收协定抵扣、免税或者税率减让的消费税及服务税发票,如销售电视机、洗衣机、空调等大家用品发票; 3、货物及服务的实际使用者及收取费用的收据,如购车定金票据、购买货物及服务的收据、汇款回单及委托支付收据等。 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如下: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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