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油费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
释义 | 加油费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相关规定如下: 1、加油专票可以抵扣税款; 2、在汽车属于公司自用的情况下,发生的油料费如果取得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3、汽车燃油费属于管理费用中的运输费,不仅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也能进行认证和申报抵扣 ; 4、汽油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汽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 5、发票抵扣的前提条件,是收到的发票能够通过认证系统,要么扫描要么手工录入密码区,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才能实现这个要求,收到的是普通发票,无论如何都是无法通过认证的,不能认证就不可能抵扣; 6、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抵扣事项就可以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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