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收交单的方式有 |
释义 | 收交单的方式有近期和远期,条件如下: 1、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2、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即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3、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 4、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 5、进口人付款赎单,提取货物; 6、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 7、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托收完毕。 法律依据:《跟单托收统一规则》第二条 托收的定义就本规则各项条款而言: (一)托收是指银行依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下述第(2)款所界定的单据,取得付款及或承兑;或付款交单及或承兑交单;或按照其他条款和条件交付单据。 (二)单据是指金融单据及或商业单据。金融单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类似的可用于取得款项支付的凭证;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运输单据、所有权单据或其他类似的单据,或者不属于金融单据的任何其他单据。 (三)光票托收是指不附有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项下的托收。 (四)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项下的托收;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项下的托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