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2022年全年纳税申报时间安排确定 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