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债务人已经用手机将债务人的号码拉入黑名单的情形,是无法以打电话方式让债务人接电话的,如果债务人拒绝协商的,作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