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火势失控如何处理 |
释义 | 烧毁山林的失火行为,根据烧毁山林的面积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15条,放火、决水、爆炸等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受到严厉的刑罚。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造成森林火灾且过火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将予以立案追诉。具体标准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法律分析 因为意外失火烧毁山林的,要依据烧毁山林的面积进行处罚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结语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意外失火烧毁山林的情况,根据烧毁山林的面积进行处罚,并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如果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达到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达到四公顷以上,将予以立案追诉。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共安全和环境,确保对失火犯罪行为的严肃追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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