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送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平等分割,但可以考虑孩子和妇女的利益以及经济帮助原则。赠与的财产也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父母赠送财产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未说明属于哪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包括约定书面约定和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此外,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无法区分但已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和转业费,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以及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均等原则和适当照顾子女及妇女利益原则。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应根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更多的财产。同时,应考虑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和经济帮助原则,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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