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黑龙江省护士证补办流程
释义
    

法律主观:
    


    中山 护士首次执业注册的材料是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 居民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等文件,申请的条件是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等规定,关于中山护士首次执业注册 办事指南 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 黑龙江 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 实习证明 ;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 6.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 7.近6个月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照片。 二、 黑龙江 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 教育 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三、黑龙江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流程 1.申请人向登记(发照)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4.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 行政许可 的决定。 5.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审批结果及其他相关文书。 四、黑龙江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法律规定 1.《护士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26号)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 行政许可 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黑龙江护士首次执业注册需要准备好注册执业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还有医疗机构给的聘用证明等材料,在政务服务网上或者是卫健委窗口提交办理。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4 0: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