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发展规划重点建设区域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提升“5+5”区域节点城市融合发展:规划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5个区域性城市以及西青、津南、空港经济区、滨海新区大港、中新天津生态城5个综合性节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三条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开发程序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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