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需要确认险种的具体保障范围,是否包含视力丧失的特定疾病类型。如果险种中未明确视力丧失属于特定疾病类型,那么在理赔时,需要符合险种中规定的一般疾病类型。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中的具体保险责任和保险金的给付标准应当明确、具体、完整、清晰。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具体列出了被保险人罹患的特定疾病类型和给付标准,但视力丧失未被列入其中。 3.《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需要认真查看险种的保障范围,确认是否包含视力丧失的特定疾病类型。如果不确定,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在理赔时,需要符合险种中规定的一般疾病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