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新规定 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新规定: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以下11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个税一共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免除一定的个税,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