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规定要充分考虑纳税人的收入。 1980年以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共调整过两次:2006年1月,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3月,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