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少管所怎么才能进 |
释义 | 进少管所的条件如下: 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能进少管所。少管所是关押和改造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犯的场所。 未成年犯管教所关押的对象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已决罪犯。青少年由于其社会化的程度和认知能力存在着限制,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就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有特别严重的罪行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考虑到把未成年犯和成年犯一起关押改造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将未成年犯关押到少年犯管教所进行教育改造。其实‘少管所’是少年犯管教所的简称,是专门针对已经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少年进行监管的部门,也就是对少年犯进行教育、改造和挽救的场所。少管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其职能机构设有监狱、劳动改造、文化教育等,一般是由当地的司法机关直接管辖。 因此少管所并不是现在别人所说专门管教叛逆、厌学、网瘾等不良问题青少年的机构,也不是特训学校,而是一个专门管教少年犯的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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