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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务有异常可以变更法人吗
释义
    税务有异常可以变更法人。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法人变更指法人在存续期间,其经营范围、法人性质、活动章程、法人结构形式、经营规模等内容发生更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法人变更税务局要办什么手续
    法人变更税务局办理手续:
    1.办理期限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申报材料
    纳税人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3.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
    4.税务机关办理
    公司法人变更税务需要哪些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8、公司公章;9、法人暂住证(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章 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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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5: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