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违章后,一般在网上3~7天就能查询到或者是收到短信通知的,最晚不超过13个工作日。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那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可以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即可,不用15日内就去处理的,但要注意尽量不要超过一个驾照的记分周期,避免一个记分周期没有及时清零而导致在下一个记分周内累计扣满12分的情况。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