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被别人骗了做了担保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被别人骗了做了担保的解决如下: 1、被骗做了担保人的,可以举证自己是被骗的,主张免除担保责任; 2、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 3、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担保行为。 担保的范围如下: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担保的方式如下: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 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综上所述,被骗做了担保人,可以通过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担保来进行解决。被撤销后担保行为自始无效,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要互相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并且过错方要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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