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的提供);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提供);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分娩的提供);6、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深圳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