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
释义 | 深圳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累计满一年以上; 2、生育保险累计缴纳未满1年以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即可领取生育津贴; 3、已经发放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然后当事人携带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待遇人员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深圳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 未交满12个月、市外生育或者未就业配偶等情况,需由职工个人支付,然后在要求期限内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产前检查费用最高2000元,顺产2700元,剖宫产5200元,多胎产,每多一胎增加1000元; 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社保卡、出生证、医疗诊断证明、发票和电脑清单、计划生育证明;另外,如果是老婆用老公的生育险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失业证明; 标准是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要求的假期天数计发,顺产98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正常情况下,职工的生育津贴先由单位支付,然后单位再向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特殊情况下由职工直接向社保局申领生育津贴,特殊情况是指单位倒闭或者被注销,又或者无故拒不向职工支付生育津贴。 单位向社保局申请支付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医院的诊断证明; 4.出生证; 5.计划生育证明; 6.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 如果是特殊情况,由员工直接向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除了1-5的资料以外,还得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生育津贴假期天数: (1) 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生育待遇的规定: 甲、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五十六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乙、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不满七个月小产时,得根据医师的意见给予三十日以内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丙、女工人与女职员难产或双生时,增给假期十四日,工资照发。 丁、女工人与女职员怀孕,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与接生费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其他费用均按第十三条甲款的规定处理。 戊、产假期满(不论正产或小产)仍不能工作者,经医院证明后,按第十三条关于疾病待遇的规定处理之。 己、女工人与女职员或男工人与男职员之妻生育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发给生育补助费四万元。(注解:系指旧人民币,折合新人民币四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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