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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什么我国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
释义
    法律分析:我国采取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不可上诉的终局效力。但是,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仍然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这是因为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因此,当事人在一裁终局的前提下仍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于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因申请仲裁引起的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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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8: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