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抱养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
释义 | 抱养子女有权继承遗产。领养的子女也是属于子女的范围之内,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 形成事实上收养关系的条件: 1、双方虽未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但存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事实; 2、双方以父母子女相称,亲朋也知道他们是养父母子女关系; 3、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具备以上条件的,才能互相继承。 继承权的特征有: 1、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2、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3、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4、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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