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加上春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外防输入压力剧增。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朋友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返乡人员主动报备。外地来(返)监人员须提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了解监利的疫情防控政策,返乡后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行程卡,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防疫措施。 二、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14天内来自发生本土疫情省份的人员,属于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管控地区的,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其他地区的,须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到住地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社区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期间须做到足不出户,拒绝一切探访;私自外出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费用自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强化重点场所管理。经营场所、住宅小区、项目工地、交通场站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要从严落实测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管理区),每天要对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巡查,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场所,授予防疫优秀“绿牌”;第一次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场所,发出防疫警告“黄牌”;第二次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场所,立即责令关停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