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卡保证金存款以及存出投资款等。 (1)外埠存款是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款项; (2)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3)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4)信用卡存款是企业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5)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作为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 (6)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已经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货币资金。 一、清查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财产清查不仅包括实物的清点,而且也包括各种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的查询核对。财产清查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如下:货币资金的清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存货的清查,包括各种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等的清查;固定资产的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器具、运输工具等的清查;在建工程的清查,包括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的清查;对金融资产投资的清查,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的清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清查;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的清查。 二、夫妻共同存款离婚怎么分 1、看资金的来源。 以下财产若有证据证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银行账户中,仍应排除夫妻共同财产: (1)因工作需要,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资金; (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转账或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中的资金; (3)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 2、看资金流水交易明细。 法官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一般以余额为准,对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湘潭县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