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婚姻法 》第六条规定:“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而《 婚姻登记条例 》也规定,未到 法定结婚年龄 的, 婚姻登记 机关不予登记。因此,男方需满22周岁,女方需满20周岁才能登记 结婚 ,领取 结婚证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