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继子女可因生父母成立新的婚姻关系,随生父母和继父母登记到同一户口簿。但落户还需符合各地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具体能否落户到继父户口所在地,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户籍管理制度决定。相关的子女在办理时,应积极的递交与当事人员的关系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户籍办理机构进行办理。如当地对外来户籍有要求的,需要符合当地要求才能够落户。对离异者再婚后小孩可随父或随母迁移户口,须按法院判决书或者协议离婚书办理。因此,对于是否继子可以上后爸户口这个问题,应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积极的了解当地的户籍管理制度,积极的递交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