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使合同的解除权需要当事人进行催告,催告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通知对方解约后,合同自通知到达时依法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消灭。 一、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怎样的 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发生某些情形时一方享有的解除权,同时可以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法律一般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只有某些特殊的情形才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一般会尊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优先适用,经过此期限未行使解除权,则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应当履行催告义务,催告对方当事人履行,而不能直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二、民法解除权消灭后合同还能继续履行吗? 《民法典》中解除权消灭后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解除权消灭的情形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失去了解除权的原因是什么? 失去解除权的原因是当事人逾期不行使解除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