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人随身携带电棍违法吗 |
释义 | 普通人随身携带电棍不违法。普通人携带电棍的标准:电棍、电击器、自卫器等具攻击性器材,属于有危险性的国家管制物品。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物品并进入公共场所的,应予以没收并可同时处以拘留、警告及罚款等处罚。但在实际生活中,拥有电棍一类警用器材的人并不在少数,只要该器材不被用于非法用途,则一般情况下司法部门是不会过问的。对电棍的使用和保管,必须严格注意。一旦发生任何意外,你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可以使用警用器械的情形: 1、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2、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3、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4、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5、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6、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7、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8、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9、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10、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11、在押人犯、罪犯聚众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12、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13、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14、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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