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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10修订后的保密法
释义
    保密法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2010年修订后的保密法取消了什么机关的定密权
    保密法取消了县级地区的定密权。
    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2010年修订的保密法改结果论
    保密法将结果论改为行为论。
    我国法律规定: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有法定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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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