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验不合格的药品属于假药还是劣药 |
释义 | 检验不合格的药品属于劣药。 假药和劣药的区别如下: 1、假药的定义,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分不符合。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2、劣药的定义,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 (2)超过有效期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窗口未经批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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