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劣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虽然生产销售劣药罪是结果犯,不过,生产销售的劣质药品尚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工商局也会依法对生产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的,生产销售的劣质药品也会被收缴并集中销毁。 一、怎么样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符合《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会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判断是否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我们就从两个方面去判断: (一)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构成要件去判断: 1、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去判断: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二、生产销售劣假药该如何处罚的 生产销售劣假药的处罚标准: 1、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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