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1、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交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买卖合同文本(公证书可以代拟); 3、出卖人对标的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 4、若出卖人对外出售需要审批程序的,请提供审批材料;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委托书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委托书公证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委托出售房产的,还应提交下述材料: (1)自然人申办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公证的,应当提交购房时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房屋委托书所涉及的房屋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公证的,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 (4)处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处分的书面材料 (5)委托人所持身份证件号码与房屋权属证明上登记的证件号码不一致时,应提交证件号码变更的证明(如同属一人的公证书)。 二、什么情况公证处不给办公证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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