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纠纷发告知有这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最常见的方式;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这一般适用于一方失踪的离婚案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