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也就说明婚后房产加名字,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就属于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除非经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否则,部分共有人不能单独处分共有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房子的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的,婚后夫妻二人共同来还贷,不动产登记如果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夫妻双方的房子由双方二人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