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犯罪性质即案件的性质。案件本身具有的本质属性。案件的性质由实体法的内容决定,是划分案件类型的依据。凡是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客体的属刑事案件。侵犯民事法律保护的客体的属民事案件。侵犯行政法保护的客体的属行政案件。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