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当地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家庭月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的,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0%计算。同一家庭中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按照家庭实际常住地相应适用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 一、农村低保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2、村委会评议; 3、乡镇政府审核; 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5、审批后公示与发放。 二、不能申请低保的情形 1、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银行存款包括所有银行(邮政储蓄)的存款;有价证券、债券以核查当日的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认定)。 2、拥有2套以上(含)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 3、拥有商业门面、店铺。 4、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 5、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 6、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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