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因为香港投资移民是不直接受理中国居民申请的,所以中国大陆居民须取得一个第三国永久居留权,以第三国身份的名义去申请,而不是以中国居民的身份来申请。 (2)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无不良纪录。如全家申请,则申请人的子女不超过18周岁; (3)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1000万港元净资产(如:房产、存款、股票基金等)。 (4)申请人需要连续7年投资1000万港币购买香港政府认可的金融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十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本法的规定为依据。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