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在哪办理 宜春市湘江大道西路8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二区三楼14窗口 二、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三、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四、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