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诉讼开庭几次下判决
释义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一般至少开庭一次,且应以查明案情为标准。法律对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决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4 0: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