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留校察看会记入档案。留校察看属于重大违纪事件的处理办法,仅次于退学,比 警告 严重,这个是永远记入档案,不会撤销的。学校对于违纪事件处理办法从轻到重依次有:口头警告、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其中警告和口头警告属于口头行为,不会留下档案记录,记过属于一般性记录,毕业前可以申请撤销,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属于严重违纪事件,留校察看就是在学校读书,但是根据表现决定是否被开除。开除学籍则直接是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法律客观: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条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