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害生物防治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害生物防治,通常我们说到除四害,包括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清扫清除,属于消杀防疫活动范围,有效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在防虫防疫以及病害消杀方面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也需要基本有害生物防治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其中,尤其需要强调的事,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将进入城市化备案管理当中来。 法律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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