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回收小股东股权 |
释义 |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收购流程如下:常见的股权收购的方式: (1)一家公司以本公司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权。 (2)一家公司以其控股公司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权。从股权收购的定义来看,收购股权必须对被收购企业实施控制(即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收购后,投资方将成为被收购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如果不能对被收购企业实施控制,则不能作为股权收购重组对待,而是一般的股权购买业务。对于支付对价的方式,没有特别要求,可以是非股权支付额,也可以是股权支付额,或者是两者组合,但只有以本公司或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才能作为股权支付额对待。如果以持有的非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则属于非股权支付额。 3、怎么进行股权收购?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公司股权收购的情形是很正常的。公司股权收购是需要遵循法律关于公司股权收购的程序规定的。股权收购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6)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7)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8)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0)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11)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12)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可选); (13)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可选); (14)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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