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一定。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就劳动关系认定方面:劳动者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或者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证明或者劳动证明的,仲裁委员会支持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相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无法确定;2、就劳动合同是否签订请求双倍工资方面:劳动者证明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仲裁委员会支持劳动者的请求;3.目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有利,从维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了许多限制用人单位的条款,只要劳动者提供相关证据或证人,能够证明自己的观点和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劳动者的仲裁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第十八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