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被家暴怎么办 |
释义 | 同居家暴是可以积极报警处理的,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即使未受到重伤害,但是只要有人身损失的,受害者照样可以去法院提起自诉维权。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将按照《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处理,因此,同居期间被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按照反家暴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一、受害者维权时可以采取的措施 1、向加害人或其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因此受害者是可以积极报警处理的,如果遭受重伤害甚至死亡的,报警后施暴者也可能会被公诉。 不过,即使未受到重伤害,但是只要有人身损失的,受害者照样可以去法院提起自诉维权。 另外,如果因为两人同居,遭到对方暴力伤害后,一时难以保护人身安全的,那么可以积极去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要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要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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