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护照是什么?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二、厦门申请补发护照所需材料:1.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第1点所需的材料外,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2.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暂住厦门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三、厦门护照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 (1)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申请人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无法证明身份的;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4.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5.人民法院通知在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