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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妇请病假有医院证明但单位不批准
释义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孕妇病假不能超过3个月,怀孕期间休假应当出具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孕妇请产前假期间,应当按照正常上班待遇,产前假应当单位批准,如果继续上班的,应当工间休息一个小时,按照正常上班待遇,病假工资不能对于当地工资80%。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作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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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