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珠宝首饰要怎么分割才合理 |
释义 | 关于离婚时珠宝首饰怎么分割的问题,主要要看这些“金银首饰”是何时取得的。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如果这些首饰是双方结婚后购置的,那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一、房子是男方买的女方离婚可以分的吗 如果是男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是在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按照平等的协商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