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车辆行至道路急转弯处,应怎样做? |
释义 | 当驾驶车辆行至道路急转弯处时,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减速慢行:在进入急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以确保车辆稳定,并避免因速度过快而导致的失控或侧翻等意外事故。 2. 观察路况:在进入急转弯前,应仔细观察道路情况,包括道路弯度、路面状况、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等,以便及时做出正确的驾驶决策。 3. 进入转弯路线:在进入急转弯时,应选择正确的路线,并保持车辆在转弯过程中的稳定性,避免超车、变道等危险行为。 4. 提前刹车:在进入急转弯前,应提前使用刹车,以降低车速,确保车辆在转弯过程中的稳定性。 5. 注意安全距离:在进入急转弯时,应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总之,当驾驶车辆行至道路急转弯处时,我们需要保持警觉,减速慢行,观察路况,选择正确的路线,提前刹车,并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确保行车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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