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住房公积金会计科目 |
释义 | 支付住房公积金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科目。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都计入此科目。 会计分录如下: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注:单位承担的部分)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注:个人承担的部分)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借:应付工资贷:其他应收款——住房公积金; 3、如果当期未缴纳;当期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借:应付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4、企业以后期间缴纳企业代扣住房公积金部分的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贷:银行存款; 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简称公积金,是国务院以《条例》形式确定的一项强制性制度,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机构,为在职员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备金。公积金由职工本人和企事业单位以1比1的比例共同缴纳。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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